法律常识网 大圈网
大圈网 法律常识网 知识产权 商标异议和商标争议主要有什么区别?

商标异议和商标争议主要有什么区别?

时间: 2014-06-25 16:54:15 作者: 法律常识网整理

  请看下面由法律常识网(changshi.daquan.la)小编精心准备的《商标异议和商标争议主要有什么区别?》。希望能为网友答疑解惑,走出迷途。

商标异议和商标争议的本质都是给不应被核准注册而又经审查人员初步审查通过的商标提供一个补救性程序。

广义上讲,二者的提起主体都是“任何人”,即任何人认为该商标不应被核准注册,都可启动异议或争议程序。



二者最直接的区别即在于商标异议是在商标被核准注册之前,即经初步审查通过后的三个月的异议公告期中提起,而商标争议是商标被核准注册之后方可提起。在异议结果出来之前,被异议商标尚不是注册商标,申请人不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在商标争议结果出来之前,被争议商标仍是注册商标,申请人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



另外,二者所依据的理由不一样,从我国商标法的规定来看,提起商标异议可以依据的理由要比提起商标争议多得多。所以,相关当事人如果认为某商标注册不当应该尽可能快的在其被初审公告之后提起商标异议。


(法律常识网整理,转载请注明出处。)
分页:123
法律常识网提供最全专业的法律常识。
如果觉得 法律常识网 不错,请分享给大家!
大圈网 全部查询
大圈网旗下网站:法律常识网 Copryright © 2014-2022
changshi.daquan.la 闽ICP备14009251号-3   执行时间:.00 毫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