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定部门不同,鉴定结论的证明效力有无高低之分?
时间: 2014-06-25 17:17:22 作者: 法律常识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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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做出鉴定结论的部门不同或同一系统中的鉴定部门级别不同,其鉴定结论的证明效力有无高低之分?
答:鉴定结论是一种证据,虽然鉴定结论由不同级别的部门做出,但其证明效力没有高低之分,至于哪个结论更科学,更能反映案件事实,应由审判人员综合案件全部情况做出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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