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双方出资购房,产证只有一方名字的离婚房屋分割
时间: 2014-06-25 16:22:56 作者: 法律常识网整理
请看下面由法律常识网(changshi.daquan.la)小编精心准备的《婚前双方出资购房,产证只有一方名字的离婚房屋分割》。希望能为网友答疑解惑,走出迷途。
在恋爱期间合资购房的现象越来越普遍,如果只登记了一方的名字,离婚时应如何分割?
正常来讲,登记于一方名下的婚前房屋,为其个人婚前财产,如果出资时没有协议约定房屋产权归属,而离婚时产权方对对方出资不予认可的,法院无法保护另一方的权益,除非未登记产权的一举证证明自己的出资或当时的约定。

(法律常识网整理,转载请注明出处。)
上一篇:对伤残等级鉴定结论不服怎么办?
法律常识网提供最全专业的法律常识。
程序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