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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双方出资购房,产证只有一方名字的离婚房屋分割

时间: 2014-06-25 16:22:56 作者: 法律常识网整理

  请看下面由法律常识网(changshi.daquan.la)小编精心准备的《婚前双方出资购房,产证只有一方名字的离婚房屋分割》。希望能为网友答疑解惑,走出迷途。

在恋爱期间合资购房的现象越来越普遍,如果只登记了一方的名字,离婚时应如何分割?



正常来讲,登记于一方名下的婚前房屋,为其个人婚前财产,如果出资时没有协议约定房屋产权归属,而离婚时产权方对对方出资不予认可的,法院无法保护另一方的权益,除非未登记产权的一举证证明自己的出资或当时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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